
根据包头市眼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安排,现将包头市眼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根包头市眼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及笔试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已完成笔试阶段,现将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对成绩复核,只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受理复核申请,请于2026年01月23日从网址(https://www.nmzk.cn/)下载的《包头市眼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单》发送至btykyy@163.com等待复核结果。其他情形,不再受理复核成绩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方式
线下现场审核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6年0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递补时间:2026年0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提交地点:包头市眼科医院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区分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s://www.nmzk.cn/)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后下载报名表并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证明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3),并及时与招聘单位所在地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处留存。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面试事宜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01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72-3155120转8502
监督电话:0472-3155120转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