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公告信息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部分岗位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0:09:42
现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除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岗位以外)部分岗位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一)通过资格审查且具备评估认定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评估认定通知单》。
(二)打印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7:00。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评估认定通知单》。
二、评估认定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评估认定将于2024年5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评估认定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评估认定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三)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评估认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
(四)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五)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huhhot.gov.cn)网站发布。
三、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提前规划个人行程安排,按照本公告和《评估认定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估认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评估认定、影响参加评估认定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评估认定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所有公告、通知均会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分享到:

©2023 - 内蒙古人才招考测评综合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蒙ICP备123456789号-1 技术支持: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