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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四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4:23:25

一、招聘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按照《关于同意市卫健委所属8所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的批复》(包机编办发〔2024〕24号)文件精神,面向院内非在编人员招聘控制数人员100人,岗位招聘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现在为我院非在编在岗人员,招聘人员标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市委编办备案时间),学历、职称、在我院工作年限标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技术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1)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条件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为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初级职称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2)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辅助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①具有中级(包含)以上职称及大学本科学历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②具有病案信息技术师(包含)以上职称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③具有初级职称及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我院工作满8年的非在编人员。
3.行政管理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行政管理人员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我院工作10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在我院工作7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我院工作5年内,发生医疗事故,或被科室上交到人事科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开考比例为1:2。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参加招聘报名人员于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到包头市第四医院人事科420、422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2.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包头市第四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应聘表》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
(4)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可不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一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在线学籍及学历验证报告各一份;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应聘人员要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7.准考证领取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将自己的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命名,并发送至第三方考务中心邮箱:1220561671@qq.com。资格审核结束后第三方考务中心将为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制作准考证,并通过短信为其推送准考证下载链接,应聘人员通过链接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试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能力,多维度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包含单选、多选、判断、主观性等题型(简答或申论),满分 100 分。
1.考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并将证件置于考桌左上角,以备核对。
2.考生入座后,监考员宣读考场纪律。考前5分钟当众出示密封的试卷袋,然后启封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在密封线内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
3.考生迟到超过 30 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经巡视员同意同时须有现场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4.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共需回答2道试题,思考加答题时间为8分钟。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基本专业知识。
1.面试环节全程录像,考生在候考间内不得使用移动设备且全程无交流,考生在候考间现场抽取考号,考生进入面试间后只报考号,考生简历姓名等信息全部覆盖,面试全程不透露个人信息,违反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成绩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全部成绩将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招贤纳士”栏目及内蒙古人才招考测评综合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nmzk.cn/)同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二)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以及内蒙古人才招考测评综合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试过程由市卫健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 监督电话:
包头市第四医院人事科 0472-3103417
包头市第四医院纪委办 0472-3103473
 
附件1 包头市第四医院纳入控制数管理岗位招聘表.docx
272b26b3b4a4628fec9ca9f0aeb59792.docx (13.51 KB)
附件2 包头市第四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应聘表.docx
0923b3deacbe43d65de10bc0138962aa.docx (14.43 KB)
 
 
包头市第四医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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