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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09:07:01

一、公司简介

1、内蒙古航开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0日,注册资本10亿元,是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门成立的国有企业,承担开发区内基础设施与产业平台投资建设、公共配套建设运营、招商引资服务、资本运作、公共服务、基金设立管理、物业管理、产业项目合资合作、市场化服务等职能,是100%控股的区属国有企业。

核心业务:①是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网、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相关配套服务;③是对外投资及股权管理、科技相关产业投资与服务;④是农资、农产品等商品经营及相关资产经营。

2、内蒙古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航开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于2023年7月25日成立。内蒙古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航天经济开发区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国有平台公司,主要承担建设呼和浩特市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包括基础配套设施、飞行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适航审定中心、研发制造区、高技能人才基地。

3、内蒙古航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立于2023年7月14日,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承担为园区内各类物业项目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管理服务,秉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探索和实践现代化物业管理的新模式,旨在为业主和租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总经理,有关事项如下。

二、选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优秀的治企能力。有强烈的市场化意识和创新精神,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改革意识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3.具有正确的政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清正廉洁的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5.中国公民,不具有双重国籍或移民身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2.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有犯罪记录或被列入行贿人信息库的。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6.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 9 月 16日上午9:00至2024年9 月20日下午17:00 。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www.zmrrcw.com)点击“报名入口”或登录https://zk.zm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

(1)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

(2)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服役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或服役经历)。填写不完整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须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打印、签字、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电子签名《诚信承诺书》视为不合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应聘条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确保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正确,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条件等。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审查结果的确认

审查顺序依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应聘人员应避免在报名后面时间段报考,以免因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报考或失去重新申请的机会。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查询本人的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申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退回的,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因上传照片、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等文件不清晰导致报名资格无法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状态可能会因多轮审查而发生改变,请及时查看审查状态的变化,审核结果以报名截止日1个工作日后的最终审核状态为准。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及时关注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演讲+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若有放弃体检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2.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是否有犯罪记录、信用风险、金融违规等情形,也可进行心理测评。考察结果不符合应聘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www.zmrrcw.com)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相关聘任程序。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的。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拟聘用名单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八)薪酬待遇

   相关待遇及要求: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九)备案

   拟聘用人选报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备案等相关程序。

五、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追梦人人才网电脑端(www.zmrrcw.com)发布的相关公告、公示等内容,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所带来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招聘各环节有权依次进行递补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人数;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整,对不服从调整者,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和入职后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应聘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六、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1-2567666

  纪律监督电话:0471-3362388(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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