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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医院金川分院、金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09:11:52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医院金川分院和金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中蒙医院门诊楼四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草原街路南)
(三)资格复审组成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由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护照(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 //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的专业报考,但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应学历阶段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 (http://www. 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投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投告》 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有效;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准入证、职称证等其他证件原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1);
7.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照片中不得含有身份证、姓名等个人信息);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医院金川分院、金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强化监督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人员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 8150020(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咨询电话:0471- 8150020 (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参加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医院金川分院和金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审批表.xlsx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医院金川分院、金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土默特左旗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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