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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8 22:14:34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23年6月24日上午7:30。
二、面试地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励学楼(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
三、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独立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岗位使用的参考教材详见附件)。
2.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试题为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只能使用资格复审时登记的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1.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须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考生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审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工作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2.抽序。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备课。报考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面试顺序依次备课。报考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不进行备课,直接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时,只公布面试顺序号,不得公布本人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5.核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达核分区,由工作人员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告知考生。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参加面试。
2.考生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抵达规定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面试。
3.缺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请提前熟悉路线,按时抵达面试指定地点,避免迟到。
5.其他未尽事项依照招聘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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