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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5 14:2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将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为2022年—2030年;远期为2030年—2035年。

(2)规划范围

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东部,西至东华热电铁路专用线,东界朱尔圪岱滞洪区,北到大青山南麓,南临民生渠,总规划用地范围为20.33平方公里。

(3)园区定位

以“铝、绿电联营”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适用性技术为驱动,以铝精深加工产业,铝基铜基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生产性物流产业、循环再生利用产业,打造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循环工业体系。

(4)功能分区

规划五类产业功能区:中小企业园、生态铝业园区、城市矿产园区、新兴产业园区、生活服务片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立军     
联系电话:0472-61672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7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江洁     联系电话:0472-6966926
邮箱:806652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项目后,调查区域环境现状,依据规划进行合理性分析及工业园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上报、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之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ü 您对该规划方案了解程度;

ü 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ü 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ü 您是否同意工业园在此选址建设;

ü 您对拆迁安置的要求;

ü 您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

ü 您对规划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0yn7WfFtWI_O2j_tj8TfQ
提取码:mzr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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