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某大型校外教育单位业务发展需求,由智慧蓝海(内蒙古)教育培训学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某大型校外教育单位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岗位要求参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或被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6年02月24日14:30---2026年03月01日14: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址:http://www.nmzk.cn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首次提交报名信息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报名结束后,若存在信息填写不规范,只能在资格初审结束前进行修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审核结束后还未修改信息按照资格初审审核不合格处理。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简历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受教育经历(需从高中起填写,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阅读并上传本人签署的《考试诚信承诺书》。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
时间安排:2026年02月24日14:30---2026年03月01日15:00。
1.资格初审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和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提交报名材料,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
时间安排:2026年03月02日09:00-16:30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表、《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6.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区分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面试
时间安排:暂定于2026年03月04日 08:30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相关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年;
5.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监督,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察、讨论相关信息和材料。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纪律。
5.招聘中涉及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848237642
报名咨询时间:2026年02月24日14:30---2026年03月02日16:30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