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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空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届、2024届校园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4-04-17 10:14:51

公司简介

  鄂尔多斯市空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是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亿元人民币,公司内设3个部,下设8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及下设子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产业投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项目开发,货物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及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城市供热运营及管理,城市燃气运营及管理,能源开发,自来水供应,园林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房屋租赁,酒店经营管理,物业服务等。

  集团公司以资产运营为桥梁、实体发展为依托,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和产业整合,着力推进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产业发展投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产业与园区经营、资产与投资管理、担保以及融资租赁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加大原有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的力度,实现产业引领、产业服务和产业资本集聚的功能,成为构筑园区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招聘计划

薪资待遇:8000-9330元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分析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技能,身体素质良好,能够承担工作压力。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至2005年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

  (2)具有财会、审计、法律、工民建等行业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其他应予取消资格的情形。

  简历投递方式

  联系人:王瑶

  联系人电话:0477-8960109

  应聘人员需按顺序提供以下资料纸质版各一份(如不能现场参加,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下列资料按顺序扫描为PDF格式后压缩投递至电子邮箱

  452184004@qq.com,邮件标题设置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电话):

  1.《鄂尔多斯市空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认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4.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须提供加盖相应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及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表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等,对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面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考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使用汉语作答,应聘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

  4.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聘用单位确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不进行递补。出现面试人员未达到该岗位竞争比例1:3的,由聘用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应聘者需要复检的,聘用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聘用单位研究决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或者不进行递补。

  (七)考察。聘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或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的了解应聘人员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聘用单位研究决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或者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通过体检和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等,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或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相关协议,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签订就业协议。由聘用单位根据公示结果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后须到岗实习,招聘单位将在实习期内进一步考察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实习视为放弃。本环节后,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期取得符合报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且在实习期内通过考察的,招聘单位将于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待遇

  实习期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为实习期)按照每月2000元发放补贴,实习期间提供食宿。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工资和期满转正工资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核定,享受“五险二金”待遇(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二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取消聘用情形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已确定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或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

  (三)实习期间工作能力不能满足岗位实际需要的,未通过进一步考察的;

  (四)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在本次招聘全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六)其他应予取消聘用情形的。

  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有关公示、聘用等信息发布事宜,将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http://kg.ordos.gov.cn/)

  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现象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后果)。

  (二)应聘人员对《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内容需要咨询时,由聘用单位负责解释。

  (三)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缺额并经研究决定递补的,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六)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聘用人员要服从鄂尔多斯市空港建设投资建团有限公司内部调配,对不服从调整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利害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工作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协议或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3.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7-8901989

  监督电话:0477-89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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