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文件要求,应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相关部署,现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岗位设置
2024年我院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科学研究;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已获得相应学位,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为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与医院按年度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订两次),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临时聘用人员。招聘过程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1.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邮件标题为“应聘科研助理+姓名+专业”,发送至应聘单位邮箱:nmgzzqrmyyrsc@163.com。
2.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体检、经科室考察组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3.报名招聘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4日。
六、咨询电话
科研处联系电话:0471-3283921
人力资源管理处联系电话:0471-328324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