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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09:02: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事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青基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公益慈善组织,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业务工作接受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指导。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人员1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品行良好。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等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综合管理人员

1.岗位职责

(1)负责机构办公日常工作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

(2)负责理事会、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

(3)根据青基会需求支持跨部门工作;

(4)有较强的出差能力。

(5)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学科不限;

(2)28周岁以下(199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热爱并愿意从事公益慈善事业,认同内蒙古青基会的《章程》及工作理念;

(5)熟练汽车驾驶技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优先。

(二)岗位名称:项目管理人员

1.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承担公益项目的设计、执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公益活动策划、执行、管理、传播、反馈等工作;

(3)负责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维护、引进资源等工作;

(4)按照部门绩效计划,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年度承担的工作任务;

(5)参与机构信息化建设,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6)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慈善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历;

(3)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5)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优秀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招聘程序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公司组织实施。此次社会招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10:00——9月20日17:00;

2.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10:00;

3.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1日12:00——2024年9月22日07:00。

4.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九州方圆考试系统(网址https://www.jiuzhoufangyuan.cn)。

5.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7.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经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信息在待审查阶段无法修改)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 审查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 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入职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时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2. 面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数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六、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九州方圆考试系统(网址https://www.jiuzhoufangyuan.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九州方圆考试系统(网址https://www.jiuzhoufangyuan.cn)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71-359502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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