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16:10:53
一、招聘岗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某国企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压电工、低压电工及空调与制冷岗位,共计36人,工作地点在包头市昆都仑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岗位要求 |
月薪资待遇 (税前含五险部分) |
报名所需资料 |
1 |
高压电工 |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需持应急管理厅发放的有效期内的高压电工操作证(官网可查); |
8000-8300元 |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证明; 4、岗位所需操作证网查截图及证件扫描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
2 |
低压电工 |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需持应急管理厅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操作证(官网可查); |
7000-7200元 |
3 |
空调与制冷 |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需持应急管理厅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空调与制冷操作证(官网可查); |
7000-7200元 |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请按岗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在2024年11月15日18:00之前发送至nmrczkfwzx@163.com,资料只接收以本人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的PDF版文件,其余格式一律不接收,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由参考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请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及内容。
2.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二)资格初审
1.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 《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 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将以邮件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交资料后关注邮箱消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开考比例的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3.笔试总分100分。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在《岗位表》中予以明确标注。考试范围以招聘岗位所需工作内容为准。
4.分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笔试时间为:待定
6.笔试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人才招考网站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实操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另行通告。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 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试+实操的测试方式进行,面试50分,实操50分,满分共为100分,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五)总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40%
2.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相关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实操成绩高低排序;实操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机构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待定。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要求
1.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 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涉及到的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472-5884938/1584726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