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四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 进行体检、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08:50:15
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公告》安排,经过面试,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了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详见附件),现将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医院、时间
国药北方医院(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
(二)体检时间
2024年12月17日8:00
(三)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2.在体检前3天内应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
3.晨起应空腹来医院体检。
4.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5.若考生处于妊娠期请提前联系本单位并如实告知。
6.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2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7.如出现体检检测内容不合格等情况进行复检,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前仍需遵守前4项注意事项。
(五)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事宜
(一)考察工作由包头市第四医院人才引进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
(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
(三)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体检、考察联系电话:0472-3103436
监督电话:0472-3103473
包头市第四医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