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6:44:4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23年8月18日上午7:30。
二、面试地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励学楼(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
三、面试方式
1.电气与控制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独立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岗位使用的参考教材继续执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参考教材目录》)。
2.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管理岗位)需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云面试”方式进行。
3.考生只能使用资格复审时登记的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工作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2.抽序。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备课。报考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面试顺序依次备课。
4.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时,只公布面试顺序号,不得公布本人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5.核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达核分区,由工作人员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告知考生。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参加面试。
2.考生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抵达规定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面试。
3.缺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请提前熟悉路线,按时抵达面试指定地点,避免迟到。
5.其他未尽事项依照招聘简章执行。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