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师范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 共有9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