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择服务地的社区民生志愿者:
请按照分配名单(见附件1),在8月10日 — 8月11日到所分配旗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地址见附件2),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前往旗县区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体检收费票据原件;
2023年呼和浩特市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2023年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第二批)).docx
2023年呼和浩特市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工作计划人员报道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