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四)能够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证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五)身体健康,热情大方,体貌端正,能满足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见习期间,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中途退出见习。
四、见习岗位及数量
1.临床医学专业6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2.医学检验学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3.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专业1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4.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5.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6.药学专业2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7.中药学专业2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8.护理学或助产专业20人,全日制统招大专(不包括初中起点)及以上,有护士资格证或应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见习岗位人员享有的待遇和保障
(一)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青年见习岗位人员的相关政策标准,生活补贴2000元/月。
(二)为见习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20万)。
(三)见习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四)见习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见习人员见习期工作考核情况,医院确定是否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填写《青年见习申请表》2份)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医院人事科
5.联系电话:人事科 0472-2802195
(二)医院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招募(必要时组织笔试考试)。
(三)考核与体检对拟招募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考核情况由所居住社区出具,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由医院承担。
(四)上岗见习符合医院用人要求,确定招募人选。根据岗位需要及见习人员所学专业,将见习人员分配相应岗位。同时,医院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并进行岗前培训。
七、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面试(笔试)时间医院专人电话联系本人,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在见习期,见习岗人员因岗位变动至见习岗位空缺时,医院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