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23年市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1:08:36
按照《乌海市2023年市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在乌海市党性教育实践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西街与人民北路交叉口西80米)。
二、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1.《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6.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3-8991628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61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