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5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四)满足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要求
(五)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六)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应聘者不得报考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形成回避的岗位;
6.与原工作单位有合同纠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1. 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微信识别二维码进入报考系统,注册登录完成报名流程。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8:30—2023年6月30日17:30
(2)报名时按岗位专业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工作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简章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驳回并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测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条件、违反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本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所报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消防基础知识)。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待定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成绩公布:应聘者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相同)、职业资格证、户口本以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复审工作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负责。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是否相符以及是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数3倍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人数的,要求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4.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众号上公布。
1.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国家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月薪3700元(其中包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发放全额薪酬。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众号上及时发布。
附件1《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