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考信息

2023年五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5:18:14

2023年五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综合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6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愿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热衷社区服务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同时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擅长电脑操作。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0日前)。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93年6月19日(含)至2005年6月19日(含));五原县现在岗的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网格员;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一年内有五原县社区或五原县教育从业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83年6月19日(含))。

5.现户籍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户籍。现在五原县从事社区工作或现在五原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限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社区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限制报考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五原县妇幼保健院北楼二楼201室)。

3、报名要求

需本人现场报名,持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需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1张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报名时相关信息需填写《2023年五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4、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因无法保持正常联系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政府网进行公示。五原县现在岗的优秀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网格员,面试成绩加5分。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聘用范围。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聘用单位联合地方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利用其他手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诚信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综合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取消聘用空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1、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原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确定被反映问题属实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聘用人员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到各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3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聘;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五原县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

4、2024年6月10日前,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根据本次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个人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随时关注五原县政府网站,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五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0478-7933028

(六)监督举报电话:0478-7933278

五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分享到:

©2023 - 内蒙古人才招考测评综合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蒙ICP备123456789号-1 技术支持: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