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我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现将我市已募集到的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发布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确保2023年全市吸纳就业见习人员不少于1100人,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就业见习机会。
二、岗位征集情况
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参加意愿承担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城乡社区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将其募集为见习单位。全市第二批征集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54家,募集见习岗位146个,计划吸纳1069人。
二、见习人员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政策支持
1、补贴支持。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见习期为3-12月。
2、激励推动。积极推荐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见习单位参加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评选。
3、见习人员待遇保障。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四、报名时间
(一)发布公告:2023年7月13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1日9:00—8月3日18:00
五、见习岗位
登录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lanchabu.gov.cn/)、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org.cn)、乌兰察布就业公众号《乌兰察布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
六、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填写《乌兰察布市吸纳见习人员报名表》(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同时高校毕业生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扫描发送到市本级及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邮箱;失业青年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发送到市本级及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邮箱,市本级及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邮箱详见附件2.《乌兰察布市就业见习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信息不能更改。
2、现场报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乌兰察布市吸纳见习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可直接到所报地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现场报名。16至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携带《乌兰察布市吸纳见习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各地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会同见习单位一并进行。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
八、见习人员确定
由各地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随时安排见习岗位,同时上传见习系统。
附件: